学院各党总支、各部门:
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,严肃纪律规定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问题,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,根据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教育厅纪检组《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的通知》(教驻教纪函〔2016〕12号)文件精神,学院纪委再次重申“两节”期间纪律要求:
1.严禁公款吃喝;
2.严禁用公款旅游;
3.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;
4.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
5.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;
6.严禁私车公养;
7.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;
8.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9.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、摊牌、转嫁费用;
10.严禁赌博。
节日期间,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的纪律教育,纪检部门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,巩固深化“酒桌办公”专项治理成效,对明令禁止的事项,一经查实,必须严肃处理。在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的同时,还要依据“两个责任”规定严肃责任追究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行为。
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、群众(实名)举报。
举报电话:0551-64200310
中共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6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