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1-04浏览次数:106

各系部:

为做好2016年度教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计的范围:

1.统计对象:作者或完成人为学院在职教职工;

2.统计时间段:2016年1月1日~2016年12月31日;

3.成果以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作为第一署名或承担单位。

二、统计的类别:

①项目建设类②成果匹配类③教学名师、教坛新秀类④教学竞赛类⑤专业实践业绩类⑥教学效果类⑦论文、论著类⑧教材建设类⑨发明专利类⑩科技开发与服务效益类。 

三、各类成果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:

1.论文类:论文、检索报告(三类以上,非本科学报需提交检索报告)、封面、封底、目录的PDF文档或图片;

2.论著类、教材建设类:封面、封底、扉页的PDF文档或图片(多人合著时还须提供每人著写的字数证明材料);

3.发明专利类:专利证书、成果证书PDF文档或图片;

4.教学效果类:提供学生获奖文件和证书PDF文档或图片;

5.教学竞赛类:获奖证书PDF文档或图片;

6.其他类:教务处、科研处有相应文件,不必再提供证明材料。

请各单位和教师本人认真做好统计、准备支撑材料,做到不缺不漏,系部须对信息统计的真实性负责,须加盖系部公章,于1月13日前将各统计表(见附件)纸质及电子版交科研处(1205室)程汪老师处,3月20日之前将证明材料电子版(每个奖项分别建文件夹存储)交至科研处程汪老师处,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材料,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系人:程汪,  电话:0551-64200334  邮箱:884279852@qq.com

 

附件:
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6年度教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.xlsx
   

 

 

科研处

2017年1月3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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