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晶,男,1961年10月生,安徽凤台人,中共党员,教授,刑法学、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导师。2015年7月任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,安徽省暨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。
张晶同志负责科学研究、发展规划、学生工作、教学质量监控、法治工作。分管科研处(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)、发展规范处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处、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和法治工作机构。联系新闻播音系。
1983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,同年留校任教。1993年起,先后任安徽大学法律系副主任、法学院副院长、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、教务处副处长兼公安学院副院长、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、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等职。系中国法学会会员、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、安徽省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副会长、安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青少年专门小组成员、合肥市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。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研究与高等教育管理,先后主持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余项,合著或主编《罪名辨析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论》《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制度研究》等著作和教材8部,在全国法学类、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。1995年《罪名辨析》获第一届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;1997年《法学专业社会调查环节的改革与实践》项目获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(排名第一);2010年《学分制下本科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实践》获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(排名第四);2012年《教学研究力助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探索与实践》获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(排名第一)。2014年《文理交融 寓教于研,211地方综合性大学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实践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(排名第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