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校园物业管理项目中标(成交)公告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9-01浏览次数:2
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
项目名称:2017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校园物业管理项目

项目编号:2017FACZ3456

财政编号:RWHF2017-1557

招标(采购)方式 :公开招标

招标(采购)公告发布日期:2017年08月10日

开标(采购)日期:2017年8月31日

中标供应商名称:安徽州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607

中标(成交)金额:人民币 贰佰柒拾贰万贰仟贰佰伍拾捌元叁角(¥2722258.30元)

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:点此浏览企业信息

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:2017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校园物业管理。

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: 孙少文,席正,徐永红,张庆龙,朱怀远
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

地址: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

联系人:洪亚卡

联系方式:0551-64200231

集中招标(采购)机构名称: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

地址: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(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)合肥要素市场六楼

项目负责人:薛华锋 联系电话:0551-66223650、66223645
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,节假日休息)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,联系电话:0551-66223642。

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。
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质疑人需要修改、补充质疑材料的,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
招标正文.pdf

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.pdf

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.pdf

投标业绩承诺函.pdf

 

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

2017年08月31日 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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